关于尽快解决高速公路遗留问题的建议议
议案内容 | |||
议案办理情况 | 类 别:B 类 签发人:邢炳林 凤交函〔2024〕54号
凤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 复 函
秦建录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高速公路遗留问题的建议”(第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今年我局已经给宝鸡市高速公路协调办再次发函,县高速公路协调办领导又到宝鸡高速公路协调办汇报督促。目前已经争取到解决宝坪高速拖欠征迁资金350万元,计划在今年7月份将这部分到位资金兑付到拖欠农户手中,化解因征迁拖欠资金未兑付造成的矛盾纠纷,争取在今年底前解决全部征迁拖欠资金。关于太凤高速拖欠村解决征迁补偿资金问题,我们在2024年又给宝鸡市高速公路协调办、太凤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上报需要解决的遗留问题并多次发函督促,市高速协调办答复依据太凤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审计报告,太凤高速公路建设是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由市县“五五”分摊,市上分摊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剩余拖欠征迁资金由凤县人民政府筹措兑付,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我们将再次申报县政府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于今年后半年兑付拖欠款项。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
凤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交通运输局 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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