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建连云寺村二组河堤的建议

议案内容

提议案人:龙翠琴

联系人:龙翠琴

案据:

关于修建连云寺村二组河堤200米项目。连云寺村一、二组居住在连云寺村委会附近,也是连云寺村集体经济发展林麝养殖之地。

一组二组共有140800多人,集体经济联合社养殖林麝160头,共280个圈舍,多年前修的护岩河堤已被河水冲毁,直接威胁着群众生命安全和集体经济养的林麝及设施的安全,并且白岩河水也直接和大河水并联,需要修建浆砌石头河堤200米,需要资金60万元,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能给予解决。

议案办理情况

别:C

签发人:任利军

凤水函〔202429

凤县水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

龙翠琴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连云寺村2组河堤的建议(81)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了解,连云寺村1-2组受汛期洪水影响,原有河堤基础已被冲毁,对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集体经济造成威胁。

今年年初,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凤县野羊河连云寺村、榆林铺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目前正在组织专家审查,连云寺村1-2水毁堤防未能列入凤县野羊河连云寺村、榆林铺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实施范畴。另外,连云寺村1-2组已水毁堤防属于高标准农田田坎,不属于山洪沟治理项目范畴;同时,实施河堤修复项目势必占用耕地,不符合耕地红线要求,因此,该段河堤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水利局

2024729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水利局 付银娟

联系电话:476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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