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费用的
议案内容 | 建议人:秦建录 文彩霞 内容:我县于2022年至2023年底,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安排,先后实施了四个批次的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镇村按照县上要求,如期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1.尽快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整治项目中各镇村花费的机械、人力、群众补偿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各镇村通过村上实施、或通过工程招投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但实施的费用相对较大,各镇村尤其是河口镇欠工程费用达数百万元,亟待解决。 2.建议加强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的土地地块的日常管理,发挥土地的效益,以免被荒芜弃管。
|
议案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