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建议
议案内容 | 建议人:陈军 内容:农村土地管理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涉及千家万户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接连开展的农村“五乱”、非农非粮等整治,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乱占滥用、土地荒芜等现象十分普遍,农村涉土信访量也明显上升。 建议: 1.根据村庄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由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统筹全县耕地保护整治成果,加快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及土地指标市场交易进度,尽快筹集资金兑付各镇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费用,为下一轮土地整治效率奠定基础。 2.由县城投公司介入,统一加强对各镇新近整治土地、闲置土地的经营管理,对于一些闲置的耕地等土地和零散建设用地,通过整理、改造等方式恢复其农业生产功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将零散的闲置土地整理成大片耕地,便于规模化种植,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将闲置土地调整建设用地,用于农村宅基地分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等,如建设农村道路、文化广场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由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牵头,招商引进种粮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鼓励农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将闲置土地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如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高效利用。 4.相关部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时节,结合县电视台、网络全面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共同管、科学用”的浓厚氛围。通过科技下乡、农民学习会等,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管地用地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打击土地乱占滥用的严峻态势,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强化群众的监督职能。 5.对各类项目用地确定专人进行全程监控,严防批少建多、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发生。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闲置土地等纳入监管范围,严防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规避建设用地审批等违法行为出现。加强土地执法日常巡查,贯彻对违法用地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形成县、镇、村、组四级动态巡查机制,将违法案件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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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