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居民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议案内容 | 建议人:蔡勇 内容: 一、背景与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居民经济和生活逐步提升,几乎每家都有一辆私家车,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不断普及,且越来越多。虽然我县在凤中路、火车站2处设置有公共充电桩,目前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也逐渐增多,不能很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二、建议 1.合理规划布局,在居民小区及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车位数的一定比例或通过征求业主(业委会)、群众意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明确责任与收益。充电桩谁投入谁收益,由物业、商家、电力等三家协商确定; 3.探索新模式。开展有序充电试点,为了便于管理,小区业物业与业主签订管理协议,业主不充电时不可以停放在充电车位上。同时,引导小区制定公共充电桩管理公约,形成规范的充电制度。 三、意义 在居民小区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仅能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便利的充电服务,还能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对推动节能减排、践行绿色出行理念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议案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