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议案内容

自实施乡村振兴以来,脱贫攻坚时期的产业发展补贴政策停止执行,影响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利于产业结构规模提质发展。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农村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产业发展补贴政策,对群众发展一定规模的产业给予相应补贴,鼓励引导适度规模经营。

议案办理情况

已于2023年4月转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办理。

凤县农业农村局


凤县乡村振兴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
复函

吴玉林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的建议”(14)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在农业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特别是种养殖产业发展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鼓励群众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针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议案办理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好《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群众发展种养殖产业给予相应的扶持。二是召集各镇召开了会议,要求各镇动员有需要的农户办理互助资金贷、农户小额信贷等贷款,租用村集体经济养殖场寄养、代养的养殖方式,解决想发展特色产业或扩大产业规模而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针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采取免担保免抵押防治,货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以下。货款期限3年期()以内。货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以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货款利率可根据货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货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以下货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通过以上政策帮助群众发展种养殖产业致富增收。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结合《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在发展特色产业上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提高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助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趋势持续向好。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农业农村局 凤县乡村振兴局

2023830

联系单位:凤县农业农村局 郝振宇

联系电话:476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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