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林麝养殖用地审批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 提议案人:李琴 张英刚 王彩娟 马世林 吴建忠 陈海涛 丁永利 鲁红梅 高洪丽 王山峰 案据: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林麝养殖产业,全县林麝存栏量已超过3.5万头,被授子“中国林麝之乡”的美誉,林麝养殖产业已成为我县群众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然而,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约、我县林麝养殖用地管理政策模糊,相关职权部门审批管理权责不清,导致林麝养殖用地审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尤其是2024年7月以来,林麝养殖用地审批工作被叫停,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也未恢复审批工作。1.产业发展现状与群众需求。林麝养殖产业是我县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用地审批工作停滞,群众无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导致产业发展受阻,群众增收致富的现实需求难以满足。2.政策制约与审批困境。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影响,林麝养殖用地审批工作被叫停,相关职权部门权责不清,审批程序不明确,导致群众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面临诸多困难。3.社会矛盾与潜在风险。由于用地审批工作停滞,部分群众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执意在宅基地、园地等土地修建林麝圈,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还可能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进一步激化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方案:1.尽快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依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上级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林麝产业发展实际,尽快出台凤县林麝养殖用地审批管理规范性政策文件,明确审批管理责任单位,特别是林麝养殖用地上图入库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2.明晰审批程序与要求,在政策文件中明确林麝养殖用地审批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为群众办理用地手续提供清晰指引,确保审批工作公开、透明、高效。3.明确部门权责与监管机制。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林水局和镇村在林麝产业用地管理中的权责,规范日常监管,凝聚各方合力,切实保护合法用地,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4.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向中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我县林麝产业发展情况,争取上级支持帮助,为凤县林麝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好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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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