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城建筑垃圾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标题:关于加强县城建筑垃圾管理的议案

提议案人:杨建军

联系人:杨建军

案据:

凤县县城多年来都未规划建设有建筑垃圾垃圾场,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去向未有方案和具体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私下通过农用车、本地三轮车等运输手段,利用一部分人贪图小利思维,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导致双镇区域内城乡结合部和小峪河、嘉陵江、十里店河域内建筑垃圾时有乱倒,严重影响秦岭生态和我们环境整治的成果,规划建筑垃圾场的建议已投了多次,进展缓慢。建议政府各相关部门跟进落实,二次建议政府安排相关单位在建筑垃圾场未建成之前,完善一套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跟踪问效责任人,实行项目建设垃圾去向及处理方案报备机制,确保建筑垃圾偷倒、乱倒、情况彻底杜绝,把好秦岭生态环保和环境整治成果保障关口。

议案办理情况

此建议已交由县住建局办理,将持续更新办理结果。

别:A

签发人:

凤住建函〔202421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

赵军社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建筑垃圾管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需要解决县城建筑垃圾堆放处置问题。

近年来我县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强化各镇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紧盯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同时,经过前期调研,计划在双石铺镇安沟村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一座。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审批等前期手续,因该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独立选址项目,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项目用地涉及的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等资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还需再报国家自然资源部进行审批。待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县城区建筑垃圾堆放处置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管理和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26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7-48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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