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的建议

议案内容

提议案人:杨筱

联系人:杨筱

案据:

按照201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级政府要按照医院核定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但目前我县县中两院实际补偿情况为:县医院在编人员202人,人员工资2365.8万元/年,财政补助185.23万元/年,占比7.83%。凤县中医院在编人员132人,人员工资1032万元/年,财政补助83万元/年,占比8%

为提高医疗质量,做好群众健康保障,县中两院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科学发展、紧急救助等公卫服务方面投入巨大,加之目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尚不到位,医保改革亏损和垫资巨大,导致医疗机构收入不抵支,亏损运行,极大地限制了医院的发展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建议县财政能够按照省镇府文件精神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补偿。

议案办理情况

别:C

签发人:

凤财函〔202443

凤县财政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

杨筱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需解决问题为,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文件要求,将县、中医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

近年来县财政日益困难,不断压减其他单位的经费,但为了确保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持续加大,一是继续对县中两院职工工资福利按照编制数进行定额补助;二是从2017年起,在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未记实的情况下,对公立医院所有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全额补助,解决了医院职工的后顾之忧;三是及时发放公立医院考核奖。四是争取中省资金和专项债券,先后实施了凤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和中医医院传染病区及发热门诊项目,鉴于近年来医院效益不佳,每年专项债券利息全由财政垫付,并且2024年申报专项债券5700万元用于公立医院建设,其中凤县医院急诊急救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4000万元、凤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700万元。五是2016年县政府借款新建凤县医院住院楼,借款本息全部由财政负担。

对于您所提出的:“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的建议,以目前县财政困难状况,无财力加大投入。只能靠医院自身通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收入解决,待县级财力好转,再行研究决定。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财政局

2024724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财政局 马小冬

联系电话:0917-47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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