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场村增设环境卫生巡查公益岗位的建议
议案内容 | 提议案人:高红卫
联系人:高红卫
案据:
自垃圾场在兴隆场村五组建成以来,部分群众为逃避垃圾倾倒费用,长期在公路沿线及垃圾场周边倾倒垃圾,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导致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支出和难度大大增加。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我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建议为兴隆场村增设一至两个环境卫生巡查公益岗位,对村辖11公里公路沿线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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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办理情况 | 类 别:C 类
签发人:梁 军 凤农函〔2024〕19号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 复 函
高红卫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兴隆场村增设环境卫生巡查公益岗位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需要解决兴隆场村增设环境卫生巡查公益性岗位的问题。近年来,我局积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12393”考核机制,会同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卫生巡查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目前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已形成。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兴隆场村增设环境卫生巡查公益岗位的建议,我局积极与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对接,了解到目前全县实行“1+10”长效管护机制,其中设有垃圾管护员岗位,在无新政策之前不再新增设其他公益岗位。建议由村委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提醒标识等,向群众宣传向公路沿线倾倒垃圾的危害性,从源头解决问题。或通过积分制等有效方式,组织群众开展巡查工作,从而形成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农业农村局 魏 乐 联系电话:4762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