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场村垃圾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议案内容

提议案人:高红卫

联系人:高红卫

案据:

兴隆场村辖区内的垃圾场,缺乏规范化管理,导致乌鸦、苍蝇等长期聚集滋生,一方面造成周边农作物受损,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引发陈家湾区域内村民连年上访,造成舆情,导致政府连年赔偿;另一方面,严重影响游客旅游体验感,对我村乡村旅游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为保护村组环境,保障村民权益,减少舆情,减轻乡村旅游发展阻力,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对垃圾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议案办理情况

别:A

签发人:

凤住建函〔202422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

高红卫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兴隆场村垃圾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是需要解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消除乌鸦蚊蝇问题。

为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我局制定完善了《凤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垃圾场填埋作业专人专管,按照行业规范严格进行垃圾填埋场分区分单元填埋作业,坚持每日摊铺、压实、覆盖和消杀除臭。关于您提到的乌鸦、蚊蝇治理问题,我局先后采取粘网、太阳能超声波驱鸟器、太阳能语音风力驱鸟器及驱鸟剂、除虫剂等设施和药剂进行乌鸦、蚊蝇驱赶消杀。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我县启动实施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厂建设项目,该项目为高温热解工艺,预计7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届时,将对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置,乌鸦、蚊蝇孳生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县城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厂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建成投用,更好保护周边环境和群众利益。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26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7-48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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