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州镇龙泉湾小区用水改造一事的建议

议案内容

提议案人:张英刚

联系人:张英刚

案据:

凤州镇龙泉湾小区用水改造一事,龙泉湾小区73246人,小区是2011年修建的,水表都在住户家中,水厂要求水表要在户外因小区没有物业,无人管理,由于社区代管,每年水费和水表上数据差距很大无法收取,现要改造,请水利局领导能给予解决为盼。


议案办理情况

别:C

签发人:任利军

凤水函〔202424

凤县水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

张英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凤州镇龙泉湾小区用水改造一事的建议”(40)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了解,凤州镇龙泉湾小区产权属于住户所有,供水管网设施由住户自行管理维护,现需对小区内住户用水进行改造。

县水利局领导非常重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经多方努力,目前没有支持小区内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建议通过凤州镇政府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落实资金解决此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水利局

2024729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水利局 付银娟

联系电话:476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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