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草凉驿村二组农户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建议

议案内容

代表姓名:刘巧宏

通讯地址:红花铺镇草凉驿村

联系方式:18791732093

代表组:第三代表组

题目:关于解决草凉驿村二组农户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建议

内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关系农民福祉,关乎农村未来。现草凉驿村二组20多户农户污水没有处理设施,随意排放,导致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中,从长远角度看,影响了农村水体保护,制约了新农村建设。

建议在草凉驿村二组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确保农户拥有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

议案办理情况

别:C类

签发人陈鹏

函〔2024〕9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 号建议的

刘巧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 关于解决草凉驿二组农户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建议”(第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你提出的建议共需解决2个方面问题,分别为:一是在草凉驿二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将修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将草凉驿二组污水纳入草凉驿移民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

建议不予采纳的原因,我局于2013年、2018年分别在草凉驿村、草凉驿移民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处,两处设施均在2组,依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要求,已建村庄不在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草凉驿村二组农户已进行了改厕,建有三格化粪池,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和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三格化粪池属于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方式,按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草凉驿村农村生活污水已得到有效管控。

感谢您对凤县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2024717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陈晓育

联系电话: 0917-48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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