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任命:
宋 亮为凤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吴子千为凤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 凡为凤县人民法院南星法庭庭长;
赵花花为凤县人民法院龙口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宋 亮的凤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 凡的凤县人民法院南星法庭副庭长职务。
凤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