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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05      浏览:219

8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谆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继文、张岐科、薛金婷、谢建斌和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更名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审议通过了《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落实预防措施,强化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更好应对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风险挑战。要深入研究、细化措施,持续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的支持,统筹抓好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焦宝生,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预算监督联网中心主任列席会议。(田俊博)